2025年8月3日,刘某、何某等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位于广东江门新会区崖门镇古兜山自然保护区青石坑旅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近日,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其中对组织者刘某处以罚款3000元,对其他参与人员处以罚款1000元。
广东6人携狗违规野游被处罚
此前,刘某、何某一行6人携宠物犬擅自进入江门古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探险,其间1人及犬只坠入深坑,其余5人施救时亦因体力不支被困。因缺乏补给与御寒装备,人员处境危急。经全力救援,当日23时所有受困者均被转移至安全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严禁在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科研、教学需要进入的,须事先报批并提交计划。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属违法行为,可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江门日报、相约新会股票配资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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